为情轮回 发表于 2012-8-27 18:22:41

网吧系统被入侵

8月22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开庭宣判了翠屏区首例计算机“黑客”犯罪案件。被告人邓某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删除、修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造成严重后果,被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邓某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员工,主要从事网吧的日常维护,与另一家网络有限公司存在行业竞争。
  2012年3月初,邓某为报复对方公司,夺回失去的客户,登录了对方公司的管理系统,采用欺骗式模拟管理员账号登录,获取了乙公司的所有资料,包括对方公司旗下维护网吧的管理地址、账号和密码。
  当月10日至18日期间,邓某利用获取到的管理地址、账号和密码对对方公司管理下的六家网吧进行远程访问,非法删除网吧信息系统的游戏程序,致使上述网吧停机停业,造成较大损失。
  3月30日,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接到公司报案后,将邓某查获。案发后,邓某如实供述自己的作案事实,认罪悔罪,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最终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qcll 发表于 2012-8-27 23:43:04

真是有能人!

gsdfdsfsd 发表于 2012-8-28 16:19:54

这技术相当不错呀.就是没走正道

752660706 发表于 2012-8-29 08:34:53

我要是有个技术多好啊

dzn123 发表于 2012-8-29 09:29:10

这兄弟真牛。

PCB抄板 发表于 2012-8-29 15:25:11

让我多了解一些知识

苦苦 发表于 2012-8-29 15:42:51

{:2_32:}

苦苦 发表于 2012-8-30 10:17:07

黑客”犯罪案件

佟冉 发表于 2012-8-30 13:29:57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zhq1987 发表于 2012-8-30 22:50:49

很好,就喜欢短短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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