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男讨薪未果欲跳楼山西消防塔吊上救人
讯5月16日上午,在山西沁水县龙港镇煤层气公司对面的一个建筑工地上,两名打工男子为讨要工钱,爬到了工地上30多米高地塔吊上要往下跳。前往现场处置的消防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联手相劝,成功将两名男子救下。当日9时52分接到报警的沁水大队,出动6名指战员1辆消防车于9时57分救援人员到达现场,看到两名男子分别坐在约30米高地塔吊上,一个坐在塔吊顶端的方框内,一个则坐在塔吊的横臂上,情绪非常激动,一会向下张望,一会又双腿乱动的,嘴里还并不时的说着什么,尤其是坐在横臂上的那名男子,在高空中塔吊横臂的轻微晃动对其随时都是一种危险。指挥员立即会同先期到场的县公安局政委张治中、政工室主任席香琴,以及派出所民警共同商讨解救办法,并向建筑工地负责人了解详细情况得知,2013年3月中旬,两名男子和其老乡一共10人在此建筑工地打工。5月16日上午9时许,他们因嫌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较低,便向建筑公司提出结算工资回家的要求,双方还正在协商中,上塔吊的两名男子,未等公司负责人结算工资,便攀爬到该工地30米高的塔吊上威胁公司,称若不支付工资就从塔吊上跳下。
了解情况后,指挥员将救援人员分成两组,一组现场警戒,维持秩序;一组待命上塔解救。随后现场的消防、公安等民警轮流向两名男子喊话劝说,但是两名男子因情绪不稳定,根本不听劝告,劝说效果不明显,并提出要和建筑公司负责人谈话。考虑到两名男子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拿到钱,救援人员又与建筑公司负责人、及其老乡进行商量后,决定由该项目部经理和2名男子的老乡再继续做两人的思想工作,消防救援小组根据情况上塔救援,经过工友1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两名男子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一名救援人员和一名工友分别爬上塔吊接应两名男子下塔,上午11时20分两名男子从塔吊上安全回到地面。
目前,在公安民警的调解下,建筑公司将6万元的工资全部支付给和两名男子一同打工的10名工人。但是攀爬塔吊讨薪的两名男子也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23条第1款第1项规定,被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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