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流强制合并,超时时间计算的问题
在oa2015版本中,遇到一个问题:当流程步骤1,强制并发步骤2,3,4,5时,强制合并步骤6。
我公司在应用过程中统计流程的超时时间,设置为从上一步骤转交就开始计时。
这样,步骤1并发步骤2,3,4,5,这4个步骤其中一个完成后,就开始计算步骤6的超时时间。但此时步骤6想往下转都转不下去。
这个问题请问如何能得到修复?
你好,第6步骤是否设置了强制合并? 通达赵延庆 发表于 2016-6-6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好,第6步骤是否设置了强制合并?
设置了的 tangyufu333 发表于 2016-6-12 14: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设置了的
取消强制合并,只有一个步骤完成的情况下,6就可以转交。你如果设置了强制转交,那么需要所以分支全部办理完转交之后才可以。 通达赵延庆 发表于 2016-6-12 16: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取消强制合并,只有一个步骤完成的情况下,6就可以转交。你如果设置了强制转交,那么需要所以分支全部办 ...
我们之前的所有工作流都设置了强制合并的,从道理上,2,3,4,5是同时执行的,需要都执行完了才能到6那个地方,如果取消强制合并,2,3,4,5可以不办,6就可以办理完毕了,那这样,流程执行完了,可能2,3,4,5步骤都不办理。 tangyufu333 发表于 2016-6-14 09: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之前的所有工作流都设置了强制合并的,从道理上,2,3,4,5是同时执行的,需要都执行完了才能到6那 ...
不是的,强制合并是指,2345都办理完转给6,6才能转交。而非强制性办理是指2345中有一个转给6,6就可以转交,如果都不转交,6是不可以转交的。 通达赵延庆 发表于 2016-6-17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的,强制合并是指,2345都办理完转给6,6才能转交。而非强制性办理是指2345中有一个转给6,6就可以转交 ...
您好,老师,此问题是这个意思:步骤2、3、4、5为并发流程,汇聚点步骤6为强制合并。问题重点在于,步骤2、3、4、5其中任一步骤办理完毕转交至步骤6后,汇聚步骤6就开始计时,如果步骤2、3、4、5有未办理完毕的,导致步骤6无法转交,出现超时。理论上,强制合并步骤6的计时方式应该是并发步骤2、3、4、5均办理完毕后,才开始计时,否则出现不是步骤6的责任,也将办理时间记在其身上。
您好,目前系统设计如此,如果设置成本步骤接收后开始计时的话,那么只要是有一个人转交给该步骤, 该步骤人打开此工作, 就已经开始计时。 通达李芯 发表于 2016-9-5 1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目前系统设计如此,如果设置成本步骤接收后开始计时的话,那么只要是有一个人转交给该步骤, 该步骤 ...
这个设计是有点问题。强制合并应该是2345办理完了才到6的。就算其中2办理完应该也是转向一个地方存放,然后等345办理完了,再和2345一起到6,边样才对的 您好,根据您的流程来说,设计强制合并是针对的第6步骤,并不限制2345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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