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并发不起作用
我这边流程有个步骤是 选一个主办人 和2个经办人 。然后签字的是主办人。要求转交的时候主办人可以强制转交 但是 设置了 非强制转交 还是点不过去。提示经办人未办理不能转交。您好,设置的“经办人未办理完毕时是否允许主办人强制转交”针对的是主办人。如果设置的是允许,无论经办人有没有办理完,主办人都可以强制转交;如果设置的是不允许,那么经办人没有办理完工作的话,是不允许主办人转交的。另外您说的强制并发,如图,如果2步骤设置的强制并发,那么在第2步骤转交的时候需要同时转给3和4步骤,然后3和4步骤再分别转交给5步骤合并。 谢谢。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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