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网络与人们的工作生活关系越来越紧密时,网络犯罪便凸显出来,而黑客攻击和窃取隐私则是一种主要的网络犯罪。11月上旬,根据新华社的消息,中国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正在研究出台黑客攻击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以此来明确相关的定罪量刑标准。 个人隐私遭窥视亮起红灯 关于腾讯QQ与奇虎360的纷争,业界冠以“腾讯12年来最惨烈的战争”,无意去讨论和分析众说纷纭的版本,只想说明一点,这场网络争斗折射出一个现实:不管腾讯还是奇虎,双方都以保护用户的隐私为名宣战。并且,当大多数人还在抱着围观或谩骂的心态看待这场争斗时,有关专家便尖锐地指出,这一事件其实反映出当下世界范围内个人隐私(或者说个人信息)的重要和时时被不同利益体觊觎的现实。 首先须明确一个定义,何为隐私?隐私权包括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隐私维护权、隐私支配权四个方面权利,并且隐私权的核心是对个人隐私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的权利。只是这里的隐私指的是现实生活中的隐私,而在网络中,我国的现状是“网络无隐私”。 当网络成为越来越多人群工作生活学习的重要工具时,不可避免的是,越来越多的个人隐私信息暴露在网络上,诸如个人喜好、联系方式、上网习惯、各种账号、银行卡密码等等,而一旦有企业或黑客对其窥视窃取时,那么广大网民的个人隐私便成为“裸露”的秘密。 更让人担忧的是,考虑到网络易发布性和传播性,一旦用户的个人隐私被泄露或被利用,那么它的影响速度超乎人们的想象,可能一夜之间便全国皆知,这将会对个人的物质和精神名誉带来重大伤害。 黑客成隐私泄露主因 根据有关专家的分析,之所以会出现个人隐私泄露愈发泛滥的原因在于两点。其一是单纯的为了一种心理满足感而把他人的隐私暴露在公众之前,这是一种心理扭曲的满足感。其二是牵扯到利益关系,由于网民们的不设防,所以在网络上可以轻而易举的找到个人喜好习惯,这便利于一些商家有目的地做些商业推广。 那么,网络上个人隐私又是如何被泄露出去的呢?新疆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便探究过这个问题。网络隐私泄露最主要的罪魁祸首是黑客,他们肆意入侵、攻击和窃取个人信息;其次是病毒,强行驻入个人电脑窃取信息;再次是供应商的疏忽,服务商在信息交流过程中对个人信息的一种无意泄漏;最后一种是网民朋友们最为疏忽的,那就是在咖啡厅、餐厅或一些企业的无保护或有安全隐患的无线网络(WiFi)。据调查显示,通过WiFi漏洞黑客们最短只需5秒钟就可以窃取一份个人信息,平均每小时可达350份。 基于此,有一个新名词诞生——“黑客产业链”,即一些网络犯罪团伙和黑客们互相合作,互相分工,互相融合渗透,诸如小游戏网站和广告的恶意链接、恶意插件、病毒修改浏览器首页提高力量等方式,目的只有一个,达成利益分成。 法律监管与国际协作双管齐下 痛定思痛,众多专家们和网友们达成的共识是,要想避免和遏制网络个人信息遭泄露,在拥有技术支持的基础上,还得依赖法律监管和国际协作双管齐下。 网民的疏忽、企业的自律性差和法律制度的缺失使得这种侵害网民的隐私行为愈演愈烈。举个正反对比的例子,美国是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但发达的网络背后并没有猖獗的网络犯罪,这是因为美国宪法、联邦和州政府制定的各种类型的隐私和安全条例都足以承担起保护个人信息的重任。但是,由于我国网络监管法律的空白,导致中国成为黑客攻击破坏活动等网络犯罪活动的主要受害国。 在此背景下,中国刑法对于“黑客攻击破坏活动”予以独立入罪,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对与黑客攻击破坏活动相关法律予以修正,将违法控制僵尸网络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非法盗窃网络账号等非法获取数据行为、以及为攻击破坏活动提供木马程序等专门用于攻击破坏活动的程序的行为独立入罪。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最新消息,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信息安全条例(报送稿)》,以此加强信息监管;而欧盟也根据网络犯罪的最新态势推出新法律,取代2005年通过的《打击信息系统犯罪的框架决议》。 法律建设和监管只是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还得提高国际间的协作和全社会的防范意识。网络犯罪没有国界,跨国的网络犯罪分子也会因为利益关系而走在一起。一组数据,中国将近有200个政府网站被黑客入侵,其中超过八成的攻击来自境外。 因此,国际和区域间的协作就显得格外重要,欧洲网络信息安全局得到的新授权将允许其组织泛欧网络安全演习,建立公私网络弹性伙伴关系,开展风险评估和宣传活动。而我国在建设网络安全监管体系方面还得多向美国学习,要知道,美国在这方面的预算已达300万美元,投入专家2000人。 最后一点需要提醒广大网民们,网民们需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网络购物时使用网银专业版本、定期查杀木马等,并且一旦个人隐私受到窃取应当大胆拿起法律武器还击,如此多管齐下,才能在方便与危机并存的网络时代保护自己的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