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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长度(Len)
主要用来改变直线或圆弧的长度。
DE (加长)——按照物体原来的方向来加长输入的长度
P (百分数)——按照输入的百分数来改变物体的长度
T (总长)——直接改变物体的总长度
DY (动态)——使用鼠标移动的方式来改变物体的长度,物体的方向不会改变
操作方法:
Len——DE——输入要加长的长度——选择要修改的物体
Len——P——输入长度百分数——选择要修改的物体
Len——T——输入物体的总长度——选择要修改的物体
2、打断(BR)
用来在对象的某一点位置断开该对象或用来删除该对象的某一部分。
a、BR(回车)
b、选择要打断的对象(在选择对象的同C、时,D、电脑把第一个打断点指E、定在选择对象的位置上)
f、指G、定第二个打断点的位置(如需重新指H、定打断点时,I、可以在输入“F”命令后重新指J、定两个打断点的位置)
3、倒角(CHA)
是指把两条非平行的直线创建一个倒角(一般也称为斜角或切角)。
P (多段线圆角)——把所选的二维多段线的所有角都倒成斜角
D (距离)——庙宇倒角的两个距离
A (角度)——设定倒角的一个距离和一个角度
T (修剪方式)控制在倒角操作后是否删除原来的角
T 修剪模式(删除)
N 不修剪模式(保留)
M (倒角方法)
D 距离
A 角度
4、圆角(F)
是指把两条非平行的直线创建一个圆弧形的圆角。(一般也称为R角)
P (多段线圆角)——把所选的二维多段线的所有角都变为圆角
R (半径)——庙宇圆角的半径
T (修剪方式)控制在圆角操作后是否删除原来的角
T修剪模式(删除)
N不修剪模式(保留)
5、分解(爆炸)(X)
此命令可以把一个实体对象分解单独的、整体的直线或圆弧。(在三
维实体被分解时,首先分解成面,然后才被分解成线段或圆弧的。)
6、图案填充(H)
可以在一个封闭的区域内或所选择的对象之间填充某种图案,并以此来区人复杂剖面的各零件图形,使图形更能表达出该实物的特征。
7、比例缩放(SC)
a、 输入倍数(比例因子)进行缩放
SC——选择对象——指定缩放基点——输入缩放的倍数
注意:倍数必须是正数
b、 参照缩放(R)——是指使用相对比例系数的方式进行缩放
SC——选择对象——指定基点——R——输入原长度——输入新长度(可用基点与另一点来指定)
8、拉伸(S)
可以用来改变所选对象的形状、位置和大小。
S——选择对象——指定基点——指定目标点位置或输入拉伸的距离
注:在选择对象时必须用交叉方式来选择对象,否则无效。如果把对象完全框住则会移动该对象,而不是改变其形状大小。
9、 对齐(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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